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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2757.2-2023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第2部分: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和纯电动汽车国家标准

英文:Energy consumption label for light-duty vehicles—Part 2: For off-vehicle-chargeable hybrid electric vehicles and battery electric vehicles

GB 22757.2-2023介绍:

国家标准《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 第2部分: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和纯电动汽车》由339(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委托TC114SC32(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汽车节能分会)执行。

主要起草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联合汽车电子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金康赛力斯新能源汽车设计院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汽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戴姆勒大中华区投资有限公司、沃尔沃汽车(亚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华人运通(山东)科技有限公司、欧洲汽车工业协会(比利时)北京代表处、通用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本田技研工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郑天雷 、王兆 、柳邵辉 、贾雨 、陈文波 、王岭 、彭海丽 、沈涛 、刘志超 、任焕焕 、许林 、邹雪 、刘昱 、吴少华 、李菁元 、纪梦雪 、保翔 、刘学柱 、宋轶男 、呼微 、黎谦 、杨明 、张硕 、姜彦宾 、于鹏 、宋桂晓 。

GB 22757.2-2023标准状态:

  1. 发布于2023-09-08
  2. 实施于2024-07-01
  3. 废止

GB 22757.2-2023基础信息:

标准号:GB 22757.2-2023

发布日期:2023-09-08

实施日期:2024-07-01

全部代替标准:GB 22757.2-2017

标准类别:管理

中国标准分类号:T08

国际标准分类号: 43.020

归口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技术委员会: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GB 22757.2-2023起草单位: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重庆金康赛力斯新能源汽车设计院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戴姆勒大中华区投资有限公司,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欧洲汽车工业协会(比利时)北京代表处,本田技研工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联合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北京汽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沃尔沃汽车(亚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华人运通(山东)科技有限公司,通用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GB 22757.2-2023起草人:

郑天雷,王兆,陈文波,王岭,刘志超,任焕焕,刘昱,吴少华,保翔,刘学柱,黎谦,杨明,于鹏,宋桂晓,柳邵辉,贾雨,彭海丽,沈涛,许林,邹雪,李菁元,纪梦雪,宋轶男,呼微,张硕,姜彦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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