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依据各市区县而定。以石家庄为例,2020年石家庄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766元,补差标准为平均每月不低于400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5760元,补差标准为每月不低于242元。新标准自2020年3月1日起执行。
石家庄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不断提高救助保障水平,经市政府研究批准,决定提高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具体标准
(一)城市低保标准最低为每人每月766元(9192元/年),补差标准为每月平均不低于400元。
(二)农村低保标准最低为每人每年5760元,补差标准为每月平均不低于242元。
各县(市、区)可参照以上保障标准适当上浮。
同时,各县(市、区)要根据《关于调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指导标准的意见》(石民政〔2017〕14号)和《关于调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指导标准的通知》(石民政〔2019〕11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制定的相关文件,及时调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各县(市、区)新的保障标准确定后,按规定上报市民政局备案。
二、执行时间
新的保障标准自2020年3月1日起执行。
三、有关要求提高城乡居民低保标准,让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红利,是市委、市政府落实脱贫攻坚战略,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把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放在重要位置,严格落实各项政策法规,规范审核审批程序,加强城乡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把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扶贫对象纳入低保范围,发挥社会救助政策的兜底保障作用。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保障和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1.财产
家庭的总财产一定要符合当地政府的规定标准。而财产包括车房、存款、债权等,这些都需要计算在内,如果超过标准,那就不能进行申请。
2.收入
收入也是申请的一项重要的内容。而评定一年的收入,主要包括经营、工资、财产、转移性收入,判断是否符合低保的标准,一定要综合这些收入同时计算才行,这样才能确保是否低于当地的最低收入水平。
3.户籍
只有凭着常住户口,在当地才能申请低保。
另外,未成年的孤儿以及60岁以上的无子女赡养的老人、家庭的劳动力不幸离开人世,整个家庭没有什么依靠,妇女还需要照顾着家人,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丧失自理能力的重度残疾者,因重病导致一家人的积蓄被掏空等情况可领取低保。
河北省2021年低保户的评定标准是:
1、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3、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4、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对象)。
因为地区发展不平衡,所以每个省市的低保标准也有很大差异。建议当事人最好咨询一下当地民政部门,了解清楚当地关于低保户的判定标准具体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