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分为一级企业(级别最高)、二级企业和三级企业: 二级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公告; 三级企业由所在地设区的市(州、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公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十一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及时制定有关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根据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
一、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达标评审的条件:
1.已依法取得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应安全生产行政许可;
2.已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1年(含)以上,并按规定进行自评,自评得分在80分(含)以上,且每个a级要素自评得分均在60分(含)以上;
3.至申请之日前1年内未发生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造成1000万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爆炸、火灾、泄漏、中毒事故
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申请需提交材料:
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书和自评报告;(并系统上下载盖章上报纸质的)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清单;
4.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名录;
5.工厂平面布置图;
6.设备设施清单;
7.标准化工作总结(自评报告)和自评扣分项目汇总表;
8.企业自评小组人员名单和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专业等);
以上项目未在系统上上传内容,下面项目为报送的纸质材料
9.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未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行业须提供建设项目“三同时”备案书);
10.企业近五年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11.重大危险源资料;
12.选择技术服务单位或专家辅导的企业,需提交与技术服务单位和专家签订的服务协议。
13.评审需要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