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回复
施划停车位是有国家标准,具体为《城市道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根据《城市道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GA/T850-2009,以下路段和区域不应设置停车泊位:
1、快速路和主干路的主道。
2、人行横道,人行道(依《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3、交叉路口、铁道路口、急转弯、宽度不足4m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m以内的路段。
4、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m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
5、据路口渠化区域20m以内的路段。
6、水、电、气等地下管道工作井以及距离上述地点1.5m以内的路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