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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5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显示,云南全面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但居民等用电价格仍为0.424元/度,保持稳定。《通知》明确,按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云南省燃煤发电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交易价格在"基准价+上下浮动20%"范围内形成,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
(一)一户一表
每年12月至次年4月执行阶梯电价
每月0-170千瓦时:不满1千伏为0.423625元/度、1-10千伏为0.413625元/度、35-110千伏以下为0.413625元/度。
每月171-260千瓦时:不满1千伏为0.473625元/度、1-10千伏为0.463625元/度、35-110千伏以下为0.463625元/度。
每月超过261千瓦时及以上:不满1千伏为0.773625元/度、1-10千伏为0.763625元/度、35-110千伏以下为0.763625元/度。
(二)合表用户:不满1千伏为0.423625元/度、1-10千伏为0.413625元/度、35-110千伏以下为0.413625元/度。
(三)执行居民生活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不满1千伏为0.483625元/度、1-10千伏为0.473625元/度、35-110千伏以下为0.473625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