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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油品的执行标准?

问答社区分类: 标准中粮油品的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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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荒や 回复于 2022-05-27 之前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粮食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订的《关于执行粮油质量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自2001年10月20日起已开始执行,为使各地在具体工作中能够贯彻执行这一新的粮食质量标准,本报现将《规定》全文发布。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规定规定了粮油质量控制的原则、依质论价办法和不合格粮油的处理办法。

  本规定适用于收购、调运、储存、销售、加工的商品粮油。

  2、一般原则

  2.1 粮油质量标准适用于商品粮油、各级储备粮油(中央储备粮油、地方储备粮油,下同)和市场经营的粮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执行。尚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粮油,执行地方标准。尚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粮油,执行企业标准。但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间调运时,后两种情况均执行发粮方的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必须报当地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和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2 本规定所指的“粮油质量标准”系粮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粮油”系原粮、成品粮、油料、油脂、薯类、饲料用粮及粮油制品的统称;“卫生标准”系国家发布的食品卫生标准。

  2.3 原粮、油料标准中的水分指标,是水分增扣价、扣量的依据。

  2.4 安全储藏水分标准,是粮油安全储藏的技术标准,由盛自治区、直辖市粮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制定,不得作为水分增加价、增扣量的依据。

  2.5 标准中凡规定质量等级的,一律以中等为计价基础,即:五个等级的,三等为计价基础;三个等级和两个等级的,二等为计价基础;多于五个等级的,由盛自治区、直辖市粮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统一确定计价等级。

  2.6 标准中凡规定质量等级的原粮、油料,一律实行“半等级半增减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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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余生 回复于 2022-05-27 之前

中粮餐饮食用油公司的相关部分发布一则通知,市场上还未食用完毕的餐饮食用油标签物料尽快的投入使用,争取月底前食用完毕,接到这个通知大家都不知所措,因为现市场上还有一大批标签物料按照正常的速度至少需要半年才能使用完毕(因标签是批量使用),部分一线的同事开始不理解和市场部发生辩论。

追究缘由——自7月1日《大豆油》新国标就将正式实施,新国标中对中粮餐饮食用油标签相关的要求十分严格,部分的标签必需升级改版才能符合新国标的要求。

为此中粮餐饮食用油相关部门为大家解读新国标:

大豆油、花生油等新国家标准发布实施后,是我国粮油标准化工作迈出的又一大步。新标准直接关系消费者的消费权益,而对于食用油生产企业来说,也需要调整产品相应指标,来适应标准的调整。

第一部分:标签要求变化大

在产品标签方面,新国标要求“应在包装或随行文件上标识加工工艺”,同时“原产国”标识指的是“产品”,而不是“产品原料”,这可以让消费者更加真实地了解产品信息。

但是,新国标对于产品标签标示内容的调整,至2018年6月官方正式公布标准文本,7月正式实施,仅一个月的过渡期,在短时间内也会对餐饮食用油生产企业包材更替节奏会产生一定影响,特别是 中粮餐饮食用油标签量大调整需要投入大量人力财力。

第二部分:大豆油新标准修订细节

1、对分类和定义进行修改

将原有的压榨成品大豆油、浸出成品大豆油统称为成品大豆油,只分为大豆原油和成品大豆油两类。

新标准删除了压榨大豆油、浸出大豆油、转基因大豆油、折光指数、碘值、皂化值、不皂化物的术语和定义。这些指标的删除,也体现了国家提倡“适度精炼”新型健康的餐饮食用油。

2、对质量要求和质量指标进行修改

特征指标里删除了对折光指数、碘值、皂化值、不皂化物指标的要求,脂肪酸组成中增加了月桂酸指标,规范了脂肪酸名称,将棕榈一烯酸更改为棕榈油酸。新国标新增的月桂酸(C12:0)是一种饱和脂肪酸,常见于棕榈油和椰子油中,新国标限定月桂酸含量≤0.1%,新增该指标有利于避免低价油品掺入高价油品以次充好,能够作为鉴别纯正大豆油的真伪的重要参考。增加了对真菌毒素、污染物限量、农药残留限量的要求。上述指标和数据更加与国际标准接轨,也是 中粮餐饮食用油一直秉承的理念。

特别是在成品大豆油质量指标中将四级油指标取消,重新分为一级、二级、三级成品大豆油。对成品油色泽进行了更加宽泛的要求,删除了原有罗维朋比色法对成品油色泽定量化指标要求。对水分及挥发物及不溶性杂质含量控制更加严格,对酸价、过氧化值、加热试验要求更低。降低了一级油的烟点要求,二、三级烟点不做要求,允许三级油微浊。这些核心指标的更改,都紧紧围绕“适度加工”原则,为产品更多保留磷脂、维生素E、甾醇、类胡萝卜素等营养物质。

一大豆油新国标引领意义

新国标最突出的特点是贯彻了“适度加工”的原则,“适度加工”大大降低了生产能耗,有效提高了产品营养品质,最大限度防范因过度加工而导致有害、有毒物质的产生。从国家层面引领消费新观念,改变国内传统消费者盲目追求“面粉越白越好,食用油越清亮越好”的消费观念,提倡国内粮油加工业“适度加工”。

随着国内外专家对反式脂肪酸、3-氯丙醇酯、缩水甘油酯等有害物质的危害和产生原因的研究,所有结论一致认为过度精炼会直接导致多种有毒有害物质的产生。过度精炼将直接降低大豆油中天然维生素E、植物甾醇等多种对人体健康有益营养伴随物的损失,导致一些慢性病的积累。

新国标放宽了酸价和过氧化值的范围、降低了烟点、调整了色泽评判方法,也是符合我国植物油产业清洁生产、节能减排的要求,减少能源的浪费,表明国家层面对于过度加工危害的重视,促进大豆产业的循环发展。

中粮餐饮食用油有着50年的大豆油专业生产经验,一直以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健康食用油为己任,倡导适度加工,强化全产业链质量安全管理,在有效脱除油脂中胶质、色素、臭味组分等方面拥有核心技术,有效保留大豆油中固有的营养物质,使大豆油更加符合 “安全、优质、营养、健康、方便”的要求。

GB大豆油新国标的实施,将不断引领食用油脂行业进步和创新,几十年来中粮餐饮食用油一直秉承“国家企业、民族担当”,一切以品质为先,不断的追求好的品质和好的原料,使得中粮餐饮食用油生产的每桶油都是高品质、高健康、全放心,符合国人饮食的食用油,在追求高标准的道路上,中粮餐饮食用油也是严格按照国标标准要求自己,我们的宗旨是宁可高于国家标准,也不能为了眼前利益低于国家标准,中粮餐饮油所做的从原料选择到产品加工、再到产品检验,每一步都是严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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