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回复
1. 加强尾矿库管理,确保正常生产和环境保护。
2. 根据尾矿量和尾矿库的面积,确定每年堆筑坝的高度,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筑坝。 3. 尾矿库必须昼夜有人值班,一旦发生险情,应及时向选厂和矿领导汇报,并采取积极的应急措施。
4. 对坝内尾矿和污水如进行检查和测定时要试踏,不得猛然踏进,以防陷入。
5. 严格执行尾矿库每天进行巡视制度。巡视的内容:主坝和坝基、溢流水井、涵洞、保护情况以及山坡排水沟是否有堵塞情况。
6. 严格控制坝体水位,加强外来水的及时排放,保证安全的浸润标高。
7. 定期要用山坡上的废石填压正坝,及时填平坝面上的小水沟,经常清理坝面上的排水沟,以防坝体受到风和暴雨的侵蚀。
8. 禁止在坝面上栽植树木和农作物,应种植杂草和灌木林。
9. 根据水位和防洪所需,及时做好渗水塔的堵塞、拔塞工作,确保回水系统正常运行。
10.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回水泵,定期补打回水,既要保证工艺用水,又不致使回水外溢。
中国标准
Standard for flood control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5年1月 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防洪标准》的通知
建标[1994]369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的要求,由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 订的《防洪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防洪标准》GB50201-94为强制 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水利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负责。 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四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