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技术标准
1. 总则
1.0.1 为规范全过程工程咨询活动,提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水平,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和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也可适用于某一专项咨询服务活动。
1.0.3 工程咨询方应与委托方以书面形式订立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工程咨询服务的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咨询成果形式,以及双方义务、违约责任等条款。
1.0.4 工程咨询方应独立、公平、科学地开展工程咨询服务活动。
1.0.5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活动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
2. 术语
2.0.1 工程咨询方
能够在项目投资决策、建设实施阶段为委托方提供综合咨询服务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联合体,也可以是为委托方提供某一专项咨询服务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联合体。
2.0.2 全过程工程咨询
工程咨询方综合运用多学科知识、工程实践经验、现代科学技术和经济管理方法,采用多种服务方式组合,为委托方在项目投资决策、建设实施乃至运营维护阶段持续提供局部或整体解决方案的智力性服务活动。
2.0.3 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
工程咨询方接受投资方委托,就投资项目的市场、技术、经济、生态环境、能源、资源、安全等影响可行性的要素,结合国家、地区、行业发展规划及相关重大专项建设规划、产业政策、技术标准及相关审批要求进行分析研究和论证,为投资方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的活动。
2.0.4 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
工程咨询方接受建设单位委托,提供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等全过程一体化咨询服务的活动。
2.0.5 工程咨询机构
工程咨询方设立的负责履行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的组织机构。
2.0.6 咨询项目负责人
由工程咨询方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具有与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相适应的业绩和能力,负责履行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的工程咨询机构负责人。
2.0.7 咨询工作大纲
工程咨询机构全面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2.0.8 咨询工作计划
工程咨询机构针对某一阶段或某一专项咨询服务工作的操作性文件。
2.0.9 施工项目管理服务
工程咨询方在项目施工阶段为委托方提供的工程监理职责以外的专业化项目管理服务。
2.0.10 项目融资咨询
工程咨询方为委托方设计项目融资方式、策划项目融资方案乃至协助委托方执行项目融资方案的专项咨询活动。
2.0.11 信息技术咨询
工程咨询方为委托方应用信息技术提供局部或整体解决方案的专项咨询活动。
2.0.12 风险管理咨询
工程咨询方为委托方提供工程风险识别与分析、提出风险应对策略的专项咨询活动。
2.0.13 建筑节能咨询
工程咨询方为委托方提供的建筑节能技术和管理专项咨询活动。
2.0.14 绿色建筑咨询
工程咨询方为委托方提供的绿色建筑技术和管理专项咨询活动。
2.0.15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咨询方为委托方提供工程保险实施方案、协助实施工程保险索赔的专项咨询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