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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建设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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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手也是幸福 回复于 2022-07-17 之前

农业农村部关于报请审定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划》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坚持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并重、建设数量和建成质量并重、工程建设和建后管护并重,健全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坚实基础。

三、通过实施《规划》,到2022年建成高标准农田10亿亩,以此稳定保障1万亿斤以上粮食产能;到2025年建成10.75亿亩,并改造提升现有高标准农田1.05亿亩,以此稳定保障1.1万亿斤以上粮食产能;到2030年建成12亿亩,并改造提升现有高标准农田2.8亿亩,以此稳定保障1.2万亿斤以上粮食产能。将高效节水灌溉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规划、同步实施,2021—2030年完成1.1亿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建设任务。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要把高标准农田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农田建设作为重点支持事项,强化建设进度和质量管理,提升建设成效。要根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快推进省、市、县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细化政策措施,将建设任务分解到市、县,落实到地块。要加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和保护利用,强化高标准农田产能目标监测与评价,严格实行用途管制,坚决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五、农业农村部要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完善相关标准和制度,做好相关规划的衔接,开展跟踪分析和考核评估,督促各地落实《规划》目标任务。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支持配合,形成建设合力。《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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揽灯明 回复于 2022-07-17 之前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是为了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高耕地生产效率和水资源利用效率,实现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由财政部组织制定的规划。2013年3月16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由国务院批复通过,自2013年3月16日起施行。

基本信息

中文名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

所属国家

中国

实施时间

2013年3月16日

通知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国务院批复。通过实施《规划》,到2020年,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4亿亩,其中通过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投入完成3.4亿亩,通过统筹和整合农业、水利等相关部门财政性资金完成0.6亿亩;完成1575处重点中型灌区的节水配套改造;亩均粮食生产能力比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前提高100公斤以上。

近日

高标准农田建设面临的形势

一、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的成效与经验

二、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必要性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目标任务

第三章 区域布局

一、划分建设区域

二、分区目标任务

第四章 建设标准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

二、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标准

第五章 建设内容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

二、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

第六章 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二、社会效益

三、生态效益

第七章 水资源供需分析与环境影响分析

一、水资源供需分析

二、环境影响分析

第八章 保障措施

一、多渠道增加投入

二、推进资金整合和统筹

三、完善资金和项目管理机制

四、强化项目实施监督检查

五、加强工程建后管护工作

六、认真组织实施规划

前言

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对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对于提高耕地生产效率和水资源利用效率,实现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 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2010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 抓紧制定实施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 力争到2020年新建8亿亩高标准农田”。2012年中央1号文件再次强调要“ 制定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

本规划所述的高标准农田,是指达到“ 田地平整肥沃、水利设施配套、田间道路通畅、林网建设适宜、科技先进适用、优质高产高效”标准,即“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

本规划是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规划之一,对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及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按照粮食主产区、非粮食主产区进行规划,规划期限为2011-2020年。

第一章 高标准农田建设面临的形势

一、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的成效与经验

为解决农业生产徘徊不前、粮食产量连续多年停留在8000亿斤左右的问题,在总结以往商品粮棉油基地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国务院决定自1988年开始设立土地开发建设基金,专项用于农业综合开发。20多年来,农业综合开发通过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为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同时,通过采取综合措施,实行田水路林山综合治理,提高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发展区域主导产业,有力地促进了项目区农业规模化经营,提高了标准化生产、机械化耕作、科学化种田和产业化发展水平,为推进我国现代农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

(一)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1988-2010年农业综合开发共投入资金4548.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482.7亿元(含利用外资),地方财政投入1067.7亿元,银行贷款、农民筹资投劳及其他资金投入1997.6亿元(不包括财政贴息“撬动”的银行贷款)。投入资金70%以上用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累计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6.05亿亩,其中:改造中低产田6.0亿亩,建设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531.6万亩;开展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433处。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5.6亿亩,新增和改善除涝面积2.4亿亩,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显著增强。

(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保障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做出重要贡献。1988-2010年,通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新增主要农产品生产能力为:粮食1970亿斤,棉花37亿斤,油料100亿斤,糖料560亿斤。农业生产能力的显著提高,为我国粮食产量连续迈上9000亿斤、10000亿斤、11000亿斤大关,实现主要农产品由长期短缺到总量基本平衡历史性转变,最近连续9年粮食增产、农民增收,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也为项目区调整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农业打下了比较好的基础。

(三)保护改善生态环境,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可持续发展。1988-2010年,农业综合开发结合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建设加强农田林网建设,新增农田林网防护面积3.6亿亩。同时,改良草原(场)5863万亩,治理沙化土地面积240万亩,支持丘陵山区开展水土流失小流域治理663万亩。积极支持中央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太行山绿化工程,长江上中游、黄河上中游、陕甘宁地区和东北黑土区水土保持工程,长江中下游及淮河流域防护林工程,防沙治沙示范工程,土地复垦等生态建设,有效保护和改善了生态环境,促进了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四)提高开发科技含量,有效推动了农业科技进步。在项目区大力推广优良品种和集成适用的农业技术,尤其是发展节水灌溉和旱作农业。积极开展农民技术培训,开展农业技术培训1.6亿人次,提高了广大农民科技种田水平。同时,认真组织实施了一批农业科技示范项目和现代化示范项目。这些“点面结合”措施,既促进了项目区农业科技进步,又为提高我国农业科技水平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农业发展后劲奠定了基础。

同时,农业综合开发在长期的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实践中,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积累了很多成功经验。一是坚持以田间水利工程建设为重点进行综合治理;二是坚持集中连片开发;三是坚持多元化投入机制;四是坚持严格的资金和项目管理;五是坚持合力开发的管理体制。这些在实践中积累的宝贵经验,既是今后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中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也为更大规模地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了制度保证。

二、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必要性

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是稳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长久安全的物质基础,是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现实要求,是公共财政支持“三农”工作的重要战略举措,是提高农业整体效益的重要手段,也是新时期农业综合开发的重要历史使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

(一)建设高标准农田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的现实需求。我国正处于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过渡的关键时期,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人民生活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对粮食等主要农产品需求压力日益增加。而我国耕地正呈数量减少、质量下降趋势,中低产田比重较大、水资源利用率不高,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差,农业基础设施薄弱等问题未从根本上解决,自然灾害多发、频发、重发对农业影响不断加大。要实现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目标,迫切需要下大力气改造中低产田、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

(二)建设高标准农田是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的迫切需要。中央提出要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高标准农田就是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强化农业基础的重大战略工程。发展现代农业需要以现代科学技术、现代物质装备、现代产业体系为支撑。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可以有效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现有农业装备水平,提高农业科技含量,提高现有耕地资源利用效率和土地产出效率,同时促进农民增收。

(三)建设高标准农田是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我国人多地少,必须立足于集约化经营,着力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农田,提高现有耕地的产出率和水资源利用率,走以内涵开发为主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高标准农田,合理利用农田,保护耕地,加强土壤改良和农田整治,推广节水增效技术,防止土壤退化、肥力下降,促进农业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通过平田整地、沟塘清淤、配套路桥涵闸灌排设施、建设农田林网,可以改善农村面貌,提高新农村形象。

(四)建设高标准农田是新时期农业综合开发的重要历史使命。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农业综合开发立足于深入总结中低产田改造经验,在建设标准、内涵和思路上的提升,是新时期农业综合开发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大力改造中低产田的目标取向。国务院领导指出,“农业综合开发最重要的任务是建设高标准农田,这是保持粮食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的当务之急”,强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要向高标准农田聚焦”,要求“农业综合开发要继续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集中力量予以支持”。近几年,农业综合开发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要求,在财政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积极探索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农业综合开发要继续将建设高标准农田作为工作的“中心”和投入的“重心”,继续集中资金,集中力量深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的决策部署,坚持资金安排向高标准农田建设聚焦、项目布局向粮食主产区聚焦,加大投入力度,强化政策措施,加快推进中低产田改造和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大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物质装备水平,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显著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抗灾减灾能力,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支撑,为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奠定基础,为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搭建平台。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协调。根据《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2008-2020年)》、《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以下简称《新增千亿斤规划》)和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的有关要求,结合各地区自然资源条件,科学制定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中长期规划,并注重与国务院各有关部门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相衔接,形成全面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合力。

(二)坚持突出重点。把握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主攻方向,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资金投入和项目安排进一步向粮食主产区倾斜,重点加大对各地区粮食主产县特别是纳入《新增千亿斤规划》的800个产粮大县的支持力度,全力打造全国高标准农田的核心区,努力构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稳定基石。

(三)坚持连片开发。按灌区、流域和区域整体规划,打破行政区域界限,确定重点建设地区,采取集中投入、连片治理、整体推进的开发方式,确保开发一片,成效一片,努力发挥高标准农田的规模效益。

(四)坚持综合治理。针对农业生产的主要制约因素,因地制宜、抓住关键、多措并举,切实把田间水利灌排工程建设摆在优先位置,实行水利、农业、道路、林业和科技等综合措施,进行田水路林山综合治理,努力实现建设高标准农田目标。

(五)坚持多元投入。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不断加大投入。在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鼓励农民筹资投劳。积极引导信贷资金和社会资本增加投入,努力形成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合力。

(六)坚持机制创新。按照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要求,不断探索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新机制、新举措,围绕资金投入、项目管理、工程管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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