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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石家庄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市区客运出租汽车运价的通知》规定,目前我市出租车收费标准为起步价3公里8元,之后每公里运价1.6元;超过6公里后,在每公里运价的基础上加收50空驶费,往返载客不收;每等候5分钟增加1公里运价等候费,不足5分钟不收费;往返租车费按车公里运价的90%计价;晚23时至次日早5时之间,每公里加收0.2元。反映人乘坐的出租车不足3公里,应按起步价收费8元,期间等候时间约为5分5秒,加收1公里等候费1.6元,合计应付出租车费9.6元,符合标准。
日间早5点到晚23点,起步价8元三公里。行驶计费1.6元每公里,超过六公里,每公里加50%空驶费,即2.4元每公里。
夜间23时至次日凌晨5点,8.6元三公里。每公里计费比白天多0.2元。夜间行驶1.8元每公里,超过六公里,2.6元每公里。
每五分钟一个等时,计价一公里费用。不足五公里,不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