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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标中规定
电动自行车须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脚踏骑行能力;
2.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车速由旧国标的20公里/小时调整为25公里/小时,当车速超过25公里/小时,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
3.装配完整的整车质量(含电池)从不超过40公斤,调整为55公斤;
4.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
5.电动机连续输出功率由240瓦调整为400瓦。
新标准合理设定了最高车速
整车质量等关键技术指标
既能有效满足电动自行车使用者
基本出行需求
又能减少对其他车辆和行人
正常通行秩序的干扰
确保了所有交低速四轮电动车最新消息
2019年4月,中国工信部装备工业司就重点地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召开了研讨会,此次会议的召开紧跟在《四轮低速电动汽车技术条件》之后,说明了国家对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的极度重视。新国标实施后,低速电动车的国标从推荐性变为强制性。目前对低速电动车的管理政策还在广泛向社会征求意见,限定期限到2021年。
通参与方的共同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