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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法中标准化原则

问答社区分类: 标准食品法中标准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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ぎ海盐布丁ま 回复于 2022-09-02 之前

《食品标准化 》是2007年9月2日由中国标准 出版的图书,作者是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农轻和地方部。全面阐述食品标准化的法律法规以及标准化的原理和方法、系统解释重要食品标准并指导标准实施的基础教材。

标准的有效实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农轻和地方部组织食品标准化、食品质量监督与管理、食品认证、食品企业等各领域的专家和管理技术人员,编写了《食品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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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萌橘 回复于 2022-09-02 之前

食品安全法》中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食品强制性标准。 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 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

(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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