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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理人员配置:
(1)主任1人(20万平米以上设主任助理)
(2)客服主管1人(8万平米以上)
(3)保安队长1人
(4)维修主管1人(小区业主在800户以上,50000平米以上写字楼)
2、其他人员配置:
(1)客户助理:按每人300户业主计,超过300不足600按每增加100以上增加1人,以此类推;
(2)维修人员:80000平米以下设3人(含班长),8万——10万设4人(设主管);10万以上每增加3万平米增加1人;
(3)保洁人员:每10000平米配置1人,设班长1人,商务楼每5000平米配置1人;
(4)绿化人员:按建筑面积8万平米(或800户业主)配置1人,20万平米——30万平米设班长1人,30万平米以上设主管1人,容积率小于3.5以下可增加设1人;
(5)各管理处可根据具体情况合理配置,报公司总经理批准,但总人数不得超过人员定编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