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用电:
1.“一户一表”用户:
①月累计用电量在180千瓦时及以下:
不满1千伏:每千瓦时0.4913元,1-10千伏:每千瓦时0.4813元,35-110千伏以内:每千瓦时0.4813元;
②月累计用电量在180千瓦时至280千瓦时:
不满1千伏:每千瓦时0.5913元,1-10千伏:每千瓦时0.5813元,35-110千伏以内:每千瓦时0.5813元;
③月累计用电量在280千瓦时及以上:
不满1千伏:每千瓦时0.7913元,1-10千伏:每千瓦时0.7813元,35-110千伏以内:每千瓦时0.7813元;
2.合表用户:每千瓦时0.515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