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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电工人数配备标准

问答社区分类: 标准专职电工人数配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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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烟亦有花 回复于 2022-09-13 之前

人员配备

(一)35KV及以上企业变(配)电所,应按四值三班轮值制配备专职运行值班电工,每班至少二人,由技术较熟练者担任正值。

(二)10KV容量在630KVA及以上或有高压配电装置的变(配)电所应有专职运行值班电工二十四小时值班,每班二人 。

(三)10KV容量在630KVA以下变(配)电所,按本单位生产情况确定值班班次和配备运行值班电工,每班至少一人。操作时至少二人。

一、值班制度和规定;

1、 中心开闭所必须有专职值班员,在生产时间值班,每班不少于两人,。

2、 值班人员必须每隔一小时巡视各分配电室一次。

二、交接班制度的规定;

1、交接班必须严肃认真,交班人必须把当班情况详细做好记录,并向接班人交待清楚,接班人必须在接班前十五分钟到达开闭所办理接班手续,并严格按交接班记录进行检查,是否符合,双方确认无误查,方在交接班记录本上双方签字,才算交接班完成。

2、当深夜无人值班时,中班早班交接全凭交接记录本(无法当面交接),交班人必须在交接本上交待清楚,并签名,接班人接班后应仔细检查实际与交班人交待的是不是符合,符合后在签名。

3、交班人应交待和记录内容;

(1)设备运行情况和供电情况;

(2)设备检修情况;

(3)新发现设备缺陷及处理情况;

(4)事故处理经过情况;

(5)上级的指示及当未完成的事项;

(6)公用图纸、资料变动情况;

(7)与接班人一道巡视实际运行情况。

4、接班人应做的事;

(1)听取(或阅读)上一班交待的记录,不清楚的立即询问。

(2)按交班人的口述或记录立即巡视和检查是否符合实际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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