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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发改委官方网站发布了《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政策执行宣传解读,新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相关部门正在督促物业企业尽快完成调价程序。
2021年1月1日《办法》实施后,物业费标准(实行“一费制”)与停车费标准将同时调整。即改变原住宅小区基础物业费、公摊电费、电梯费分项收取的方式,实行“三费合一”,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摊电费、电梯费计入物业服务费成本,不再单独另行收取。
现行的基础物业服务费标准为高层一级每月每平方米1.50元,二级1.20元,三级0.90元,等外0.70元;多层一级0.45元,二级0.40元,三级0.35元,等外0.30元(多层住宅按省定基准价可上浮40%;以上费用均不含电梯费和公摊电费)。
调整后,高层一级服务每月每平方米2.2元,二级服务1.9元,三级服务1.5元,等外服务1.2元。
调整后的物业费标准将电梯费与公摊电费纳入其中,与现行物业费、公摊电费、电梯费三项分开收取相比较,按平均值测算(公摊电费0.18元/平米1月、电梯费0.32元/平米/月),高层住宅物业费平均涨幅7.2%,多层住宅物业费平均涨幅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