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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楼和营业楼的接距规定
按照《北京市建筑设计技术细则》规定,商业楼与居民楼之间的斜距离是楼高的1.4倍,即17.92×1.4=25米,楼与楼之间的净空距离是楼高的1.7倍,即17.92×1.7=30米。可以用:楼高:楼间距=1:1.2比值计算。
按照国家规定(设计规范)以冬至日照时间不低于1小时(房子最底层窗户)为标准。间距是用建筑物室外坪至房屋檐口的高度/tan(a)a-各地在冬至日正午时的太阳高度角。
目前确定楼间距标准的依据,是国家建设部2002年颁发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1、两建筑的长边相对的,不小于18米。
2、一建筑的长边与另一建筑的端边相对的,不小于12米。
3、两建筑的端边相对的,不小于10米。
4、4层或4层以上的生活居住建筑与3层或3层以下生活居住建筑的间距,由规划管理机关按规划要求确定。
气候区,列入中小城市,采光标准的日照标准日为大寒,日照时数大于或者等于3小时,有效日照时间带8点至16点,计算起点为底层窗台面。
目前对于商业楼与居民楼之间的距离是多少的问题,国家没有统一的规定,但是各地方都分别出台了一些地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