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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车辆的环保标志,标志的后面都有明显的标记的。
按照年限来说,2009年9月以后生产的(注意是生产不是销售) 均为国4车型(轻型车),2007年7月-2009年9月 生产的均为国3车型,2004年7月-2007年7月之前的为国2车型,2004年之前的为国1车型。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该标准由环保部于2005年4月15日发布。 汽油车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执行。而柴油车实施分车型分地域性执行。全国范围内柴油车实施国四标准的最后时间为2013年7月。
扩展资料:
新生产和用在汽车的排放标准
要求:检查汽车的技术状况是否仍处于正常状态,如达不到要求,就需要进行保养、调整或修理,使它恢复到正常状态,以免出现污染物过度排放。
检查标准:
新生产和在用汽车的双怠速CO、HC和λ排放标准以及自由加速排气烟度标准的限值,都应根据新开发车型正式核准时测得的值作为依据,这样才能与该汽车的污染物实际排放量发生关联。简易工况CO、HC和NOX和加载减速工况排气烟度标准是试图用简单的办法,分别反映汽车工况法排气污染物和全负荷烟度的排放程度,仅个别地区在使用,并且还很难确定它们之间的对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