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现场的周围要设置围栏、屏障等,并张贴标志或悬挂标志牌,夜间要设置红灯,防止有人误入,发生危险。(二)施工现场一切材料按规定的位置堆放。砂石成方,砖、木成垛。预制构件的堆放,大型屋面板一摞不超过6块,小型空心板、槽型板一摞不超过8块。现场中拆除的模板和废料应及时清理或堆放在指定地点。(三)施工现场应符合安全卫生要求。施工组织设计中应详细规定施工现场内的附属设施、机械装置、仓库、运输道路、临时上下水道、电力网、蒸汽和压缩空气管道及其它临时工程的和规格,并要严格执行。其布局既要合理、安全、美观,又要不影响施工作业的正常进行。(四)建筑施工如面临马路、住宅、厂区,在建筑物的毗邻一侧要随着建筑物的升高而加设安全立网,防止杂物落下,保持美观文明。(五)施工现场的道路要尽量减少交叉,而且要宽、直、平,保证车辆和人员安全通行。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规范有: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一2011)
2、《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一2013)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一2010)
4、建筑施工作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JGJ184一2009)
5、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标志设置技术规程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规范有:
企业标识、办公区规范、外部形象规范、生活区规范、生产区规范、安全防护规范。
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规范
常规要求
1、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其他管理规定和办法。
2、施工人员应该着装上岗,工作服要求干净、整洁。
3、施工人员应服从公司相关管理人员的统一安排、管理、应服从物业、治安保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
4、施工应控制粉尘、噪音、污染物、震动等对相邻居民、居民区和城市环境的污染及破坏。
7、室外堆放应遵守物业的管理规定,避开公共通道、绿地、化粪池等市政公共设施。
8、施工垃圾应打包并放到指定地点。
9、不得堵塞、破坏上下水管道、楼内各种公共设施。
10、施工现场要保持干净、整洁、做到每日清扫。交工时清洁干净。
11、各工序、各分项工程要自检、互检及交叉检查。
12、管道、设备工程的安装、调试应在装修工程完毕之前完工。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备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的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