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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水池的防水国家标准设计规范

问答社区分类: 标准消防水池的防水国家标准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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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葵 回复于 2022-11-08 之前

消防水池设计要求有:

1、消防水池的进水管应根据其有效容积和补水时间确定,补水时间应≤48h; 但是,当火池的总有效容积大于2000m时,补水时间不应大于96h。 消防水池进水管的直径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得小于DN100。

2、消防水池采用两通道消防供水,发生火灾时连续供水能满足消防要求时,应根据计算确定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但不得少于100立方米。 仅提供消防栓系统时,不应少于50立方米。

3、消防车总有效容积大于500m时,应设置两个可独立使用的消防车;当它大于1000m时,应设置两个可以独立使用的消防水箱。

每个(或每个)消防水池应配备独立的出水管,并应配备满足最低有效水位的连接管,其管径应能满足消防供水设计流量的要求 。

4、储存室外消防水、消防池或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池应符合下列要求:

1)消防水池应装有取水口(井),吸水高度不大于6.0m。

2)进水口(井)与建筑物(泵房除外)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5m。

3)进水口(井)与A,B,C级储液罐及其他结构的距离应不少于40m。

4)进水口(井)与液化石油气储罐的距离应不少于60m。采取保护措施以防止辐射热时,可以达到40m。

5、对于由消防水和其他水共用的水池,应采取技术措施以确保不将消防水用于其他目的。

6、消防水池的出水,排水和水位应符合下列要求:

1)消防水池的出水管应确保充分利用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

2)消防池应配备现场水位显示装置,并在消防控制中心或值班室安装用于显示消防池水位的装置。 最高和最低警报水位。

3)消防水箱应配备溢水管和排水设施,并应采用间接排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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