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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丝头加工规范

问答社区分类: 标准钢筋丝头加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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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滚轧过程中,每加工10个丝头要检查一次丝头尺寸及丝扣情况,发现偏差必须及时调整滚丝机,钢筋的剥肋过程只允许进行一次, 不允许对已加工的丝头进行二次剥肋,不合格的丝头必须切掉重新加工。

(2)丝头长度应满足产品设计要求,为标准套简长度的1/2.,其公差为+2P (P为螺距)。牙形饱满、完整,无断牙、秃牙缺陷,牙顶宽超过0.6mm秃牙部分累计长度不超过一个螺纹周长,螺纹大径低于中径的不完整丝扣累计长度不得超过两个螺纹周长。

(3)通端螺纹环规能顺利旋入螺纹并达到旋合深度;允许止端螺纹环规与端部螺纹部分旋合,旋入量不应超过3P。

(4)丝头加工完毕经检验合格后,一头拧上同规格的保护帽,另一头拧上同规格的连接套筒,防止装卸、搬运或者混凝土施工过程中污染、损坏丝头,根据钢筋直径选取不同大小的塑料保护套,保护套长度应比螺纹长10~20mm,且保护套一端应封闭。 加工完成后的丝头应按规格分类堆放整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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