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我们一直在努力

企业排水标准

问答社区分类: 标准企业排水标准
1 回复
0
雲朵√兒 回复于 2023-03-03 之前

第一类污染物,不分行业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纳水体的功能类别,一律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采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达到本标准要求(采矿行业的尾矿坝出水口不得视为车间排放口)。

第二类污染物,在排污单位排放口采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达到本标准要求。

本标准按年限规定了第一类污染物和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分别为:

1.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设(包括改、扩建)的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必须同时执行表1、表2、表3的规定。

2 1998年1月1日起建设(包括改、扩建)的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必须同时执行表1、表4、表5的规定。

3 建设(包括改、扩建)单位的建设时间,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批准日期为准划分。

其他规定

1 同一排放口排放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类别的污水,且每种污水的排放标准又不同时,其混合污水的排放标准按附录A计算。

2 工业污水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排放负荷量按附录B计算。

3 污染物最高允许年排放总量按附录C计算。

4 对于排放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污水,除执行本标准外,还须符合GB8703-88《辐射防护规定》。

登录

找回密码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