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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临沂市物价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相应的收费标准。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事业性基金、行政处罚等收费项目。具体收费标准,需要根据不同的收费项目、涉及的对象和具体情况进行计算。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包括公用设施收费、公证收费、鉴定收费、认证收费、检验检测收费、监督检查收费等;行政事业性基金包括矿产资源补偿基金、尾矿库治理基金、工程咨询服务费等;行政处罚则根据不同的处罚行为和情节预先定好相应的罚款标准。同时,市物价局也会根据国家、省、市政策变化及时调整收费标准,在规定的范围内保证公平、合理、透明的收费原则。
根据《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市场监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临沂市物价局收费标准主要包括:出具《物价认定书》收费标准为每件150元;《临沂市价格信息服务运行监测承诺书》收费标准为每年不超过2000元;物价行政复议业务的受理、审查、调解等,标准为每件200元;参与物价行政处罚案件调查、处罚等工作的人员,每人每天报酬240元;现场核查、临时抽查等,标准为每次200元。上述收费标准仅供参考,具体应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和实际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