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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出塞九首·其六全诗是什么

那必须先亮出来,杜甫老爷子的《前出塞九首·其六》全诗是这样的:

挽弓当挽强,用箭当用长。
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
杀人亦有限,列国自有疆。
苟能制侵陵,岂在多杀伤。

得嘞,诗就在这儿。但光把诗句摆出来,那多没劲啊,跟查字典似的。这首诗,那可真是字字珠玑,嚼头十足!尤其是我这种,读了点书,又偏爱舞刀弄枪……咳咳,是偏爱读点金戈铁马诗词的,每次读到这首,都忍不住拍大腿!

你想啊,杜甫,咱们印象里老是那个“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的苦哈哈形象,要么就是“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忧国忧民大圣人。没错,这都是他。可这首《前出塞》,简直像是他披上了战甲,站在沙场上,指点江山,那股子英气,那股子干练,啧啧!

挽弓当挽强,用箭当用长。”开篇就掷地有声,一点不拖泥带水。拉弓,你得拉那最硬朗的,用箭,你得挑那最修长的。这不明摆着告诉你,干事儿,家伙什儿得趁手,得是顶配!这不仅仅是说打仗,放咱们现在,做项目、搞科研,甚至谈恋爱(开个玩笑),道理不都一样?你没那金刚钻,揽什么瓷器活儿?基础打不好,后面全白搭。杜甫这老哥,上来就给你一个下马威,告诉你:效率!精准!要害!

然后,画风一转,更绝的来了:“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 这两句,简直是千古名言,浓缩了多少兵法智慧!多少电视剧、小说里,一到关键时刻,谋士大喊一声“射人先射马”,主角立马醍醐灌顶,反败为胜。你想想,战场上,那骑兵冲过来,乌泱泱一片,你挨个去射人?等你射倒一个,人家马蹄子都踩你脸上了。先把马干掉,骑兵不就成了步兵,威胁指数直线下降。同理,“擒贼先擒王”,把对方头头给端了,剩下的虾兵蟹将,群龙无首,那还不是一盘散沙?这讲的是什么?核心打击重点突破!找准主要矛盾,一招制敌。这智慧,放现在企业管理、团队协作,甚至解决个人生活难题,都用得上。别眉毛胡子一把抓,找到那个“王”,那个“马”,一击必中!

读到这儿,你可能觉得,杜甫这是在宣扬武力至上,一股子杀伐果断的狠劲儿。哎,你要是这么想,那就把老杜看扁了。他真正的光辉,他那颗悲天悯人的心,在后头呢!

杀人亦有限,列国自有疆。” 看看,看看!这才是大家手笔!打仗嘛,杀人是免不了的,但不是目的。杀人,也是有底线的,有必要的限度的。“列国自有疆”,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疆界,你不能无休止地扩张,无休止地侵略。这话里头,透着一股子对生命的基本尊重,还有对国际秩序(虽然那时候不叫这名儿)的某种朴素认知。他不是在鼓吹穷兵黩武,而是在强调一种克制。即便是战争,也要讲规矩,有边界。

最最点睛的,也是我个人最佩服的,是最后那句:“苟能制侵陵,岂在多杀伤。” 如果能够有效地制止敌人的侵略和骚扰,真正重要的难道在于多杀伤敌人吗?当然不是!目的是什么?是“制侵陵”,是维护和平,是保家卫国。杀伤,只是手段,而且是不得不用的手段,绝非目的本身。这话的分量,千钧重!这里面,蕴含着一种深邃的人道主义关怀,一种对战争的反思。这跟那些一味渲染“杀胡”“破虏”的边塞诗,境界上就拉开了不止一个档次。

所以啊,这首《前出塞·其六》,你不能光看它表面的“强”、“长”、“射马”、“擒王”,那些是战术层面的高明。更要品它深藏的“有限”、“有疆”、“制侵陵”、“岂在多杀伤”,这才是战略层面,乃至是人性层面的光辉。杜甫写这诗的时候,可能正值安史之乱前后,唐朝由盛转衰,边患频仍。他不是空谈阔论的书呆子,他是亲身经历了战乱流离的人,他对战争的残酷和百姓的疾苦有切肤之痛。所以,他笔下的边塞诗,没有那么多浪漫的幻想,更多的是一种沉郁顿挫的现实主义色彩。

这首诗,短小精悍,才八句,五十六个字,却把一个成熟的军事家、一个有远见的政治家、一个怀有仁心的诗人的形象,勾勒得活灵活现。它既有雷霆万钧的力量,又有菩萨低眉的慈悲。你说,这样的诗,能不让人反复咂摸,越品越有味儿吗?

每次读它,我眼前仿佛就能看到一个身着儒衫,却目光如炬的老者,站在烽火台上,远眺着大漠孤烟。他不是在鼓动士兵们去盲目送死,而是在冷静地分析着局势,思考着如何用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和平。这种智慧,这种克制,放眼整个边塞诗坛,也是凤毛麟角啊。

所以,下次再有人问起《前出塞九首·其六》,别光干巴巴地背诗。你可以跟他聊聊杜甫的用兵如神,聊聊他那超越时代的战争观,聊聊那份深植于骨子里的家国情怀和人道悲悯。这样,这首诗在你心里,就不再是几行冰冷的文字,而是一个有血有肉,有智慧有温度的故事了。简直了!这就是杜甫,一个你以为已经很了解,却总能给你惊喜的老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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