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1200—202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21-11-06
- 实施于2022-01-01
- 废止
HJ 1200—2021基础信息:
标准号:HJ 1200—2021
发布日期:2021-11-06
实施日期:2022-01-01
制修订:制定
中国标准分类号:z
国际标准分类号:01.040.13
技术归口:生态环境部
批准发布部门:生态环境部
行业分类: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标准类别:环保标准
HJ 1200—2021备案信息:
备案号:84992-2022
备案日期:2022-02-18
备案月报:2022年第2号(总第262号)
HJ 1200—202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排污单位工业固体废物相关基本情况填报要求、污染防控技术要求、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编制要求、合规判定方法等。本标准适用于指导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排污单位填报工业固体废物相关申请信息,适用于指导审批部门审核确定排污单位工业固体废物相关许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产生工业固体废物且应申领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
HJ 1200—2021起草单位:
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陕西省环境调查评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