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1157—202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21-03-19
- 实施于2021-05-01
- 废止
HJ 1157—2021基础信息:
标准号:HJ 1157—2021
发布日期:2021-03-19
实施日期:2021-05-01
制修订:修订
代替标准:GB/T 14583—93
中国标准分类号:z
国际标准分类号:01.040.13
技术归口:生态环境部
批准发布部门:生态环境部
行业分类: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标准类别:环保标准
HJ 1157—2021备案信息:
备案号:84943-2022
备案日期:2022-02-17
备案月报:2022年第2号(总第262号)
HJ 1157—202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 ? 辐射剂量率测量的原则和技术要求,包括测量目的和要求、测量实施、测量记录和报告、质量保证等方面的内容。本标准适用于环境质量监测、辐射源外围环境监测以及应急监测中环境 ? 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的测量,其他环境 ? 辐射剂量率测量可参照执行。
HJ 1157—2021起草单位:
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生态环境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