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20/T 15-2022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22-10-08
- 实施于2022-12-08
- 废止
DB4420/T 15-2022基础信息:
标准号:DB4420/T 15-2022
发布日期:2022-10-08
实施日期: 2022-12-08
制修订:制定
中国标准分类号:A11
国际标准分类号:03.060
技术归口: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批准发布部门: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提出部门: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行业分类:金融业
标准类别:管理标准
DB4420/T 15-2022备案信息:
备案号:92792-2022
备案日期:2022-10-20
DB4420/T 15-2022适用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风险补偿工作的基本原则,并规定了基本要求、业务流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风险补偿及监督与改进。本文件适用于中山市行政区域内的以专利、商标、地理标志为主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风险补偿公共服务相关工作。其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风险补偿工作可参照使用。
DB4420/T 15-2022起草单位:
广东省中山市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中山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中山中盈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中山中盈盛达科技融资担保投资有限公司、中都国脉(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山市云创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DB4420/T 15-2022起草人:
万雨龙、陈嘉莹、李盈盈、叶俊文、曾鑫、梁搴、杜秋、罗宇波、张圣杰、黄立磐、柴君义、韩健、郑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