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8.3-2023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23-01-04
- 实施于2023-02-01
- 废止
HJ 8.3-2023基础信息:
标准号:HJ 8.3-2023
发布日期:2023-01-04
实施日期:2023-02-01
制修订:修订
代替标准:HJ/T 8.3-94
中国标准分类号:z
国际标准分类号:01.040.13
技术归口:生态环境部
批准发布部门:生态环境部
行业分类: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标准类别:环保标准
HJ 8.3-2023备案信息:
备案号:88062-2023
备案日期:2023-01-31
备案月报:2023年第1号(总第273号)
HJ 8.3-2023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的形成与积累、整理、归档及档案的管理、开发与利用等全过程管理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生态环境部门)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其他部门、单位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可参照本标准执行。本标准不适用于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保护档案管理。
HJ 8.3-2023起草单位: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