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1803-2022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22-12-28
- 实施于2023-07-01
- 废止
GA 1803-2022基础信息:
标准号:GA 1803-2022
发布日期:2022-12-28
实施日期:2023-07-01
制修订:制定
中国标准分类号:A91
国际标准分类号:13.310
技术归口: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批准发布部门:公安部
行业分类: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标准类别:方法标准
GA 1803-2022备案信息:
备案号:88460-2023
备案日期:2023-02-20
备案月报:2023年第2号(总第274号)
GA 1803-2022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中心广场反恐怖防范的重点目标和重点部位、重点目标等级和防范级别、总体防范要求、常态三级防范要求、常态二级防范要求、常态一级防范要求、非常态防范要求以及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城市中心广场的反恐怖防范工作与管理。
GA 1803-2022起草单位:
公安部反恐怖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市公安局反恐怖和特警总队、天安门广场管理委员会、中国联通北京市分公司、中星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博信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安透可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GA 1803-2022起草人:
戴锐、韩春梅、郑涛、秦立强、张光、魏永忠、吴祥星、周凯、张宗远、杨玉波、张保生、许身健、刘世权、张洪欣、李红、刘劲松、朱冰、孙建东、李宗泽、汪昆、周大良、陈刚、李赢、吕轩、郭宇、杜治国、李翠芳、李佳、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