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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B 7916-1987《化妆品卫生标准》
2、QB/T 2485-2008《香皂》
3、包装整洁、端正、不歪斜;包装物商标、图案、字迹应清楚。
4、皂体外观图案、字迹清晰,皂形端正,色泽均匀,无明显杂质和污迹;特殊外观要求产品除外(如带彩纹、色彩粒子等)。
5、有稳定香味,无油脂酸败不良异味。
相关部门检测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6、皂基型香纳皂:≥83%
7、复合型香皂总有效物含量:≥53%
8、皂基型水份和挥发物:≤15%
9、复合型香皂水份和挥发物:≥30%
10、皂基型总游离碱:≤0.10%
11、复合型香皂总游离碱:≤0.30%
12、游离苛性碱:≤0.10%
13、氯化物:≤1.0%
14、总五氧化二磷:≤1.1%
15、透明度:≤25%
16、细度(0.125mm/%)≥97%
17、ph值:4.5~9.0
18、细菌总数/(CFU/g)≤1000(眼、唇部、儿童用产品≤500)
19、霉菌和酵母菌总数/(CFU/g)≤100
20、不得检出:粪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绿脓杆菌
21、铅/(mg/kg)≤40 汞/(mg/kg)≤1 砷/(mg/kg)≤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