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行道中心线:
白色或黄色,线宽15cm(受路面宽度限制可采用10cm)。
车道分界线:
白色虚线,线宽15cm(受路面宽度限制时可采用10cm),长度75cm,间隔15cm。
一、道路交通标线的概念:
道路交通标线是由标划于路面上的各种线条、箭头、文字、立面标记、突起路标和轮廓标等所构成的交通安全设施。它的作用是管制和引导交通。可以与标志配合使用,也可单独使用。
高速公路、一、二级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应按标准规定设置反光交通标线。其他道路可根据需要按标准设置标线。
安全通道的尺寸:
1号门:长1.85m,宽0.65m。
2号门:长2.80m,宽0.60m;两边门框每个高3.0m,宽0.5m。
3号门:长2.90m,宽0.70m;两边门框每个高2.5m,宽0.5m。
消防安全通道的宽度是《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中要求的。
5.3.14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建筑中的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以及房间疏散门的各自总宽度应经计算确定。安全出口、房间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m,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m;不超过6
层的单元式住宅,当疏散楼梯的一边设置栏杆时,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1.0m。
5.3.15
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观众厅的疏散门不应设置门槛,其净宽度不应小于1.4m,且紧靠门口内外各1.4m
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剧院、电影院、礼堂的疏散门应符合本规范第7.4.12
条的规定。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室外疏散小巷的净宽度不应小于3.0m,并应直接通向宽敞地带。
5.3.16
剧院、电影院、礼堂、体育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走道、疏散楼梯、疏散门、安全出口的各自总宽度,应根据其通过人数和疏散净宽度指标计算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观众厅内疏散走道的净宽度应按每100 人不小于0.6m 的净宽度计算,且不应小于1.0m;边走道的净宽度不宜小于0.8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