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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中对凉菜配置的要求有哪些

问答社区分类: 标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中对凉菜配置的要求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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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忆﹋控 回复于 2024-03-10 之前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第二十四条 凉菜配制要求 (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 (二)专间内应当由专人加工制作,非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专间。专间内操作人员应符合本规范第十二条第四项的要求。  (三)专间每餐(或每次)使用前应进行空气和操作台的消毒。使用紫外线灯消毒的,应在无人工作时开启30分钟以上,并做好记录。 (四)专间内应使用专用的设备、工具、容器,用前应消毒,用后应洗净并保持清洁。 (五)供配制凉菜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未经清洗处理干净的,不得带入凉菜间。 (六)制作好的凉菜应尽量当餐用完。剩余尚需使用的应存放于专用冰箱中冷藏或冷冻,食用前要加热的应按照本规范第三十条第三项规定进行再加热。 (七)职业学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托幼机构的食堂不得制售凉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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瞎子撞南墙 回复于 2024-03-10 之前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第二十四条 凉菜配制要求 (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 (二)专间内应当由专人加工制作,非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专间。专间内操作人员应符合本规范第十二条第四项的要求。  (三)专间每餐(或每次)使用前应进行空气和操作台的消毒。使用紫外线灯消毒的,应在无人工作时开启30分钟以上,并做好记录。 (四)专间内应使用专用的设备、工具、容器,用前应消毒,用后应洗净并保持清洁。 (五)供配制凉菜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未经清洗处理干净的,不得带入凉菜间。 (六)制作好的凉菜应尽量当餐用完。剩余尚需使用的应存放于专用冰箱中冷藏或冷冻,食用前要加热的应按照本规范第三十条第三项规定进行再加热。 (七)职业学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托幼机构的食堂不得制售凉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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