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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行为规范10条

问答社区分类: 标准教师行为规范1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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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波在泛滥┅ 回复于 2024-03-27 之前

一、坚定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自觉爱国守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传播优秀文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不得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潜心教书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五、关心爱护学生。严慈相济,诲人不倦,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不得歧视、侮辱学生,严禁虐待、伤害学生。

六、加强安全防范。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保护学生安全,防范事故风险;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七、坚持言行雅正。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八、秉持公平诚信。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不得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九、坚守廉洁自律。严于律己,清廉从教;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不得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十、规范从教行为。勤勉敬业,乐于奉献,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不得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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げ飞满天 回复于 2024-03-27 之前

  教师行为规范十项准则具体内容:

一、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首先要坚持具有我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领导,坚决拥护我党的领导,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下发的各种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爱国守法。对国家和人民有足够的忠诚,严格遵守宪法相关规定,遵纪守法,坚决履行教师自身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不做任何违反社会道德的事情。

三、再次传播我国优秀文化,始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正能量与真善美,禁止发表错误观点以及虚假信息。

四、潜心教书育人。因材施教,落实立德树人的基础任务,在教学过程中不能敷衍,不做任何违反教学纪律的事。

五、关心爱护学生。对于学生要有足够的耐心和爱心,关心爱护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六、坚持正确的言行,为人师表要做到以身作则,作风始终保持正派,懂得自爱和自尊,不能与学生发生不正当的关系,禁止出现性骚扰等不良行为。

七、遵守学术规范。坚持严谨的治学态度,反对任何学术不端以及盗窃或者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行为。

八、坚持公平诚信的原则,在考试中要做到公正公平,在评优评先以及岗位聘任等各项工作中禁止弄虚作假。

九、廉洁自律,严于律己,在教学过程中始终保持清廉,不能接受或者索要学生和家长的财物。

 十、积极奉献社会。坚决履行自身应有的社会职责,为社会主义发展作出贡献,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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