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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4288-201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动洗衣机》(2018年10月1日实施)
1.洗净比:洗衣机的洗净比应≥0.70(微型洗衣机的洗净比应≥0.65)。
2.洗净均匀度:波轮≥86.0%;滚筒≥92.0;搅拌≥94.0%。
3.漂洗率:洗衣机的漂洗率应不低于92%。
4.磨损率:波轮≤15.0%;滚筒≤15.0%;搅拌≤20.0%
5.脱水性能:经脱水机或洗衣机的脱水装置脱水后,含水率应≤115.5%。
6.单位用水量:单位洗涤容量用水量(L/dycle.kg),波轮≤32L;滚筒≤18L;搅拌≤40L。
7.单位用电量:单位洗涤容量用电量(kW.h/cycle.kg),波轮≤0.032;滚筒≤0.350;搅拌≤0.032。
8.待机功率:洗衣机的关机功率应≤1.0W;待机功率应≤2.0W。
9.羊毛织物相关:
羊毛织物洗净比≥0.65;缩水比≤0.70;
磨损比:波轮≤0.70;滚筒≤0.60;搅拌≤0.75。
10.噪音:洗涤噪音应≤62dB;脱水时,最高转速≤1200r/min机型噪音应≤72dB;最高转速>1200r/min机型噪音应≤76dB。
11.无故障运行时间:
普通洗衣机:共4000次;
半自动及全自动洗衣机:波轮/搅拌式洗衣机2000次;滚筒洗衣机23000h。
离心式脱水机及脱水装置:6000次。
GB 12021.4 2013 《电动洗衣机能效水效限定值及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