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回复
国家规范《GB/T50311-2000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设计规范》和《GB/T50312-2007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工程验收规范》中,涉及到对综合布线标识要求的条款有以下内容:
一、《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设计规范》 第9.0.1条 管理应对设备间、交接间和工作区的配线设备、缆线、信息插座等设施,按一定的模式进行标识和记录,并宜符合下列规定:
1、规模较大的综合布线系统宜采用计算机进行管理,简单的综合布线系统宜按图纸资料进行管理,并应做到记录准确、及时更新、便于查阅;
2、综合布线的每条电缆、光缆、配线设备、端接点、安装通道和安装空间均应给定唯一的标志。标志中可包括名称、颜色、编号、字符串或其他组合;
3、配线设备、缆线、信息插座等硬件均应设置不易脱落和磨损的标识,并应有详细的书面记录和图纸资料;
4、电缆和光缆的两端均应标明相同的编号;
5、设备间、交换间的配线设备宜采用统一的色标区别各类用途的配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