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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各地发展不一样,所以标准略有不同,以当地党组织认定为准。我给您截取一个标准供参考,另,在本网站搜索栏,搜索 困难党员 也可找到一些资料,供参考。
(一)年龄在65岁以上,或者党龄在40年以上,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老党员;
(二)家庭负担较重、生活难以为继的党员;
(三)身患重大疾病、伤残或遭受自然灾害、遭遇重大意外事故,导致生活困难的党员;
(四)因重大疾病住院的党员;
(五)因病去世党员的家属;
(六)经党员群众公认、基层党组织认可,生活特别困难的其他类型党员。
答:困难党员认定标准有以下几种;
1、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生活特别困难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罹患重病、遭受意外伤害或其他重大事故,导致生活困难的;
3、遭受自然灾害或遭遇重特大事故,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
4、无经济来源、家庭负担特别重、生活特别困难的;
5、经党员群众公认、党支部认可,生活特别困难的其他类型党员,也可作为帮扶对象。
法律依据:《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党支部建设工作规则》 密切联系和服务干部职工。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反映干部职工的意愿和要求,帮助干部职工解决实际困难。对干部职工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要通过谈心、走访慰问、解决实际问题等方式,为党员和干部职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提供服务,建立党组织服务困难党员和干部职工的机制,把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经常化。
一般为丧失劳动能力(例如残疾或卧床)、低保户或家庭收入濒临低保边缘、残独或失独的党员家庭等都可以考虑列为困难党员。但是要把困难情况、家庭收入明细等形成报告上报上级党组织审批通过才行。一般各地组织部门会有详细的认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