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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教师职称评审标准

问答社区分类: 标准乡镇教师职称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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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心÷太拥挤 回复于 2023-04-19 之前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二)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备从事教育教学的身心条件。

(三)掌握和运用普通文化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自觉运用教育新观念和新理念,指导教育教学工作。

(四)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的教师资格。

(五)任现职近5年内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或“称职”等次以上。

(六)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达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学校每周最低课时量要求(一般不低于省定每周最低课时量指导标准:不同学科每周最低课时量,小学一般不低于12—18节、初中不低于10—16节、高中不低于10—14节),能够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班主任工作量按教师标准课时量的一半计入,走教、任教多学科教师课时量应予以适当照顾。“双肩挑”人员要符合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要求,同时要教授1门以上国家或地方课程,课时量达到本学校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二以上。

(七)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继续教育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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