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钢铁、镁冶炼、平板玻璃、水泥、陶瓷、民航等7项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国家标准,主要规定了企业二氧化碳排放的核算要求,并对温室气体核算范围做出了明确的界定。
例如,除了化石燃料燃烧、企业购入电力等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外,发电企业还包括脱硫过程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钢铁企业还包括外购含碳原料和熔剂的分解、氧化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以及固碳产品隐含的排放。
电网、化工、铝冶炼等3项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国家标准,除规定了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外,还包括其他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标准规定电网企业需要核算设备检修与退役时的六氟化硫排放,化工企业如存在硝酸或己二酸生产过程,则需要核算氧化亚氮排放,铝冶炼企业需要核算阳极效应所产生的全氟化碳排放
每个地区的碳排放指标是不同的。
例如深圳:任意一年的碳排放量达到3000吨二氧化碳量以上的深圳企业将纳入碳排放管控单位,实行碳排放配额管理。逾期未补交与超额排放配额的企业,将面临半年以来深圳碳市场交易平均价格的3倍处罚。
法律依据:《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碳排放单位(以下简称管控单位),实行碳排放配额管理:
(一)任意一年的碳排放量达到三千吨二氧化碳当量以上的企业;
(二)大型公共建筑和建筑面积达到一万平方米以上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的业主;
(三)自愿加入并经主管部门批准纳入碳排放控制管理的碳排放单位;
(四)市政府指定的其他碳排放单位。
市政府可以根据本市节能减排工作的需要和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发展状况,调整管控单位范围。管控单位名单报市政府批准后应当在市政府和主管部门门户网站以及碳排放权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公布。
按适用范围分为综合排放标准和行业排放标准规定一定范围(全国或某个区域)内普遍存在,或危害较大的污染物的容许排放量或浓度,适用于各个行业。行业排放标准规定某一行业所排放的各种污染物的容许排放量或浓度,只对该行业有约束力。
国家为实现环境质量标准或环境目标,对人为污染源排入环境的污染物的浓度或数量所作出的限量规定。制定这种标准的目的是控制污染源的排放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