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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标注规则及标准

问答社区分类: 标准文字标注规则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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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荒や 回复于 2022-09-02 之前

符号的印刷和书写字体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主体符号的字母必须采用斜体。

2 上、下标的字母、数字或标记,除代表序数的字母(i,j,m,n)应采用斜体外,均应采用正体。 3. 单个拉丁字母ο不应作为主体符号和下标,避免与数字“零”相混淆。小写希腊字母ι、ο、υ、κ、χ不宜作为主体符号和上、下标,避免与小写拉丁字母相混淆。以小写拉丁字母l作下标,在印刷时可用大写拉丁字母L代替,避免与数字“1”相混淆。4.图纸上所需书写的文字、数字或符号等,均应笔画清晰、字体端正、排列整齐;标点符号应清楚正确。 文字的字高,应从如下系列中选用:3.5、5、7、10、14、20mm。如需书写更大的字,其高度应按 的比值递增。 图样及说明中的汉字,宜采用长仿宋体,宽度与高度的关系应符合规定。大标题、图册封面、地形图等的汉字,也可书写成其他字体,但应易于辨认。数字和字母采用直体,便于使用绘图工具。 例如:图名、设计说明、图形符号等所用的汉字,可视为不同用途的汉字,其大小可以不同;同一套图中各图名可视为同一用途的汉字,其大小宜相同。长仿宋汉字、拉丁字母、阿拉伯数字与罗马数字示例见《技术制图——字体》(GB/T 1469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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