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T 1155—2019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9-05-31
- 实施于2020-06-01
- 废止
YY/T 1155—2019基础信息:
标准号:YY/T 1155—2019
发布日期:2019-05-31
实施日期:2020-06-01
制修订:修订
代替标准:YY/T 1155—2009
中国标准分类号:C44
国际标准分类号:11.100
批准发布部门:国家药监局
行业分类:卫生和社会工作
标准类别:产品标准
YY/T 1155—2019备案信息:
备案号:83350-2021
备案日期:2021-08-16
备案月报:2021年第8号(总第256号)
YY/T 1155—2019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全自动发光免疫分析仪的要求、试验方法、标签、标记和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医学实验室使用的全自动发光免疫分析仪(以下简称分析仪)。分析仪采用发光系统和免疫分析方法对人类血清、血浆或其它体液中的各种被分析物进行定量或定性检测,包括基于化学发光、电化学发光、荧光等原理的发光免疫分析仪。本标准不适用于:基于图像识别的发光免疫分析仪;即时检验(POCT)的全自动发光免疫分析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