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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电气检查标准

问答社区分类: 标准煤矿电气检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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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戏□ 回复于 2022-07-11 之前

1.(1)矿井供电线路应符合《规程》第441条规定(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

年产60000t 以下(不含60000t)的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必须有备用电源。备用电源的容量必须满足通风、排水、提升等要求,并保证主要通风机等在10min 内可靠启动和运行。

备用电源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每10 天至少进行一次启动和运行试验,试验期间不得影响矿井通风等,试验记录要存档备查。

矿井的两回路电源线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 正常情况下,矿井电源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若一回路运行,另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以保证供电的连续性和可靠性。

带电备用电源的变压器宜热备用;若冷备用,必须保证备用电源能及时投入正常运行,保证主要通风机等在10min 内可靠启动和运行。 10kV 及其以下的矿井架空电源线路不得共杆架设。矿井电源线路上严禁装设负荷定量器。 ),主变运行方式应可靠,主变容量应满足需要;

(2)主要通风机、提升人员的绞车、抽放瓦斯泵、主排水泵、压风机等主要设备供电应符合《规程》第442条规定(对井下变(配)电所„含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和采区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的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应能担负全部负荷。向局部通风机供电的井下变(配)电所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

主要通风机、提升人员的立井绞车、抽放瓦斯泵等主要设备房,应各有两回路直接由变(配)电所馈出的供电线路;受条件限制时,其中的一回路可引自上述同种设备房的配电装置。向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自救系统供风的压风机、井下移动瓦斯抽放泵应各有两回路直接由变(配)电所馈出的供电线路。 本条上述供电线路应来自各自的变压器和母线段,线路上不应分接任何负荷。 );

(3)直供电机开关或带有电容器的开关就有接地、欠压释放保护、过电流保护;

(4)高压开关柜应具有“五防”(即防带负荷分合隔离开关,防误分、误合断路器,防带负荷合闸接地开关,

5防接地开关闭合时送负荷,防误入带电间隔 和通信功能;

(5)联络和进线开关柜加锁且应有明显标志;

(6)继电保护设置齐全、整定值准确、动作灵敏可靠;高压配电系统应装设选择性的接地保护;

(7)单相接地电容电流应符合要求,无功补偿应合理可靠,应定期检测电网谐波,谐波不超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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