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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十项准则

当老师,其实就是凭良心吃饭。但有时候,光有良心还不够,还得有个边界感,知道什么能做,什么绝对不能碰。教育部出的那个《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说白了,就是给咱们划的十条红线。 这不是什么高深的理论,就是些实实在在的规矩,每一条都关系到孩子、家庭和我们自己。

第一条是“坚定政治方向”。 这话听起来有点大,但落到实处很简单。上课的时候,别夹带私货,更不能说些跟国家大政方针拧着来的话。你的一句话,可能影响孩子一辈子。我见过一个老师,课上得很好,就是喜欢发表一些偏激的社会观点。结果班里有个孩子回家也学着说,跟家长吵得不可开交。家长投诉到学校,这个老师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所以,我们的讲台,必须是传播正能量的地方。

第二条,“自觉爱国守法”。 这条是底线中的底线。作为老师,首先得是个守法的公民。不能做损害国家利益的事,也不能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这包括网络言行。现在老师们都用微信、微博,公开发表东西前要多想一步,你代表的不仅仅是你自己,还有一个学校甚至整个教师群体的形象。

第三条,“传播优秀文化”。 我们的责任是把真善美的东西教给学生。 现在网络信息太杂了,什么观点都有。老师就得是个过滤器,把那些乌七八糟的、错误的信息给筛掉。之前有个案例,一个老师在上课时带着学生给娱乐明星做应援,还录视频发到网上,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 这就是典型的反面教材。我们的课堂,应该用来传承经典,弘扬正气,而不是追星。

第四条,“潜心教书育人”。 这句话的核心是“专心”。你的主业就是教书,不能敷衍了事。 我刚当老师那会儿,总想着在外面搞点副业,结果精力分散,课也备不好,学生成绩明显下滑。后来校长找我谈话,我才下决心把兼职辞了。事实证明,只有把全部心思放在教学上,才能真正对学生负责。这条准则还明确说了,不能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

第五条,“关心爱护学生”。 这是师德的灵魂。爱学生,但不能溺爱;严格要求,但不能侮辱、歧视。 几年前,有个老师因为学生作业没写完,就用很难听的话骂学生,还动手推搡。 这种行为严重伤害了孩子的自尊心,最后老师被解聘了。 我们要记住,严慈相济才是最好的教育方式。 孩子犯了错,我们可以批评,但目的是让他改正,而不是发泄自己的情绪。要像朋友一样,真心去关心他们的成长。

第六条,“加强安全防范”。 孩子在学校,安全是第一位的。我们不仅要教他们知识,更要保护他们的安全。 这包括日常的安全教育,比如防火、防溺水,也包括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准则里特别提到,遇到危险时,不能不顾学生安危,自己先跑。 这虽然是极端情况,但反映了一个根本原则:学生的安全永远在第一位。

第七条,“坚持言行雅正”。 老师是学生的榜样,你的一举一动,学生都看在眼里,学在心里。 所以,我们必须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这条准则严肃地指出了一个禁区: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这是一道不可逾越的红线。近年来曝光的一些案例,比如有老师利用职务之便性骚扰学生,最终都受到了法律的严惩,被开除公职、撤销教师资格。 这是对所有教师的警示。

第八条,“秉持公平诚信”。 手里有点权力,就容易犯糊涂。招生、考试、评优、职称评审,这些事都关系到学生和老师的切身利益,必须一碗水端平。 不能因为哪个学生家长跟你关系好,就给“特殊照顾”。我听说过一个事,一个老师在职称评审中,为了胜出,伪造了自己的获奖材料。 事情败露后,不仅职称没了,还受到了行政处分,在学校里也抬不起头。 所以,公平和诚信,是教师职业的基石。

第九条,“坚守廉洁自律”。 这条说得非常具体:不能索要、收受学生和家长的财物,不能参加他们付费的宴请、旅游等活动。 逢年过节,总有些家长想表示一下心意。我的做法是,心意领了,但礼物绝对不能收。你可以跟家长说:“您的这份心意我收到了,但学校有规定,我们不能收任何东西。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就是最好的礼物。” 大多数家长都能理解。辽宁有个小学老师,就因为收了家长的礼品礼金,最后被记过处分,几年都不能涨工资、评职称。 得不偿失。

第十条,“规范从教行为”。 这条主要针对的是有偿补课。 教育部三令五申,在职教师不准组织、参与有偿补课,也不能给校外培训机构当“说客”,介绍生源。 之前就有老师因为给亲戚开的培训班介绍生源,还参与有偿补课,最后被学校辞退了。 我们要明白,教师的职责是在学校里教好每一个学生,而不是把课堂上的内容留到补习班去讲,更不能把学生当成自己牟利的资源。

这十条准则,就像十面镜子,我们得时常拿出来照一照自己。它不是束缚,而是保护。保护了学生,也保护了我们自己。只有守住这些底线,我们才能心安理得地站在讲台上,才能无愧于“教师”这个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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