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红柿这个词,英文说起来是 “tomato”。这词的发音挺有意思,英美两国人说得不一样。美国人通常读作 /təˈmeɪtoʊ/,听起来像“特美头”。英国人呢,多半会读 /təˈmɑːtoʊ/,更像是“特马头”。 这两种读法都没错,只是口音区别。有首老歌叫《Let’s Call the Whole Thing Off》,里面就唱到这个梗:“You like /təˈmeɪtoʊ/ and I like /təˈmɑːtoʊ/”,说的就是这种发音上的小差异。
有趣的是,”potato”(土豆)这个词却没这种待遇。虽然它和 “tomato” 结尾一样,但大部分说英语的人,不管是英国人还是美国人,都念 /pəˈteɪtoʊ/(坡忒头)。 这背后的原因和英语发展史有关。一个叫“元音大推移”的语言现象发生在1400年到1700年之间,它改变了很多英语单词的发音。 “potato” 这个词在元音大推移期间进入英语,所以它的发音被“规范化”了。 但 “tomato” 是在1753年左右才从西班牙语里借过来的,错过了那场发音变革,所以保留了更多原始读音的可能。后来在18世纪的伦敦地区又发生了一次小的发音变化,导致一部分人开始把 /ɑː/ (ah) 音读成 /eɪ/ (ay),就形成了今天英美发音并存的局面。
说到 “tomato” 这个词的来源,那得追溯到中美洲的阿兹特克文明。阿兹特克人说的是纳瓦特尔语(Nahuatl),他们管这种果子叫 “tomatl”。 这个词的意思差不多是“胖胖的果子”或者“膨胀的果实”。 16世纪,西班牙殖民者到了美洲,发现了这种植物。他们把 “tomatl” 这个词带回了西班牙,变成了西班牙语里的 “tomate”。 后来,这个词又传到了英语里,一开始写作 “tomate”,大概在1753年,拼写受了 “potato” 的影响,最终变成了我们今天熟悉的 “tomato”。
西红柿复数形式的拼写也值得一说。一个西红柿是 “tomato”,两个或者更多就是 “tomatoes”。 按照英语的语法规则,很多以辅音加 “o” 结尾的名词,变复数时要在后面加 “-es”,比如 “potato” 变成 “potatoes”,”hero” 变成 “heroes”。 所以,写成 “tomatos” 是不对的。 这是一个需要记住的固定用法,因为并非所有以 “o” 结尾的词都遵循这个规则,比如 “piano” 的复数就是 “pianos”。
关于西红柿到底是水果还是蔬菜,这个话题能聊很久。从植物学的角度看,它绝对是水果。 因为水果的定义是植物开花后,由子房发育而来的、并且含有种子的部分。 西红柿完全符合这个标准,它从花朵中生长出来,里面有很多籽。 所以,黄瓜、辣椒、南瓜,从植物学上说,也都是水果。
但是在日常生活中,尤其是在厨房里,大家基本都把它当蔬菜用。 我们通常在做主菜或者沙拉的时候用西红柿,而不是把它当作饭后甜点。 这个习惯甚至影响了法律。1893年,美国最高法院在一个案子里做出了裁决。当时有个进口商认为西红柿是水果,所以不应该缴纳蔬菜的进口税。但法官们最终裁定,依据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普遍用法,西红柿应被归类为蔬菜。 所以,你可以说,西红柿在植物学上是水果,但在烹饪和法律上是蔬菜。
西红柿的老家在南美洲的安第斯山脉地区。 最早的野生西红柿可能只有豌豆那么大,颜色大多是黄色的,味道也偏酸。 后来,阿兹特克人和玛雅人在墨西哥地区开始种植和培育它。 西班牙人 Hernán Cortés 在征服阿兹特克帝国后,把西红柿带到了欧洲。
刚到欧洲的时候,西红柿的经历挺坎坷。很多人对它疑心重重,因为它是茄科植物的一员,而这个家族里有不少有毒的亲戚,比如颠茄(Deadly nightshade)。 因为这个原因,很长一段时间里,欧洲人只是把它当成一种新奇的观赏植物,种在花园里看看,不敢吃。 意大利人最早叫它 “pomi d’oro”,意思是“金苹果”,可能是因为最早传过去的品种是黄色的。 法国人则给它起了个浪漫的名字叫 “pomme d’amour”,也就是“爱情苹果”,据说是觉得它有催情效果。
直到17世纪晚期和18世纪,人们才慢慢消除疑虑,开始把它端上餐桌。 尤其是在意大利,那不勒斯的穷人开始把西红柿放在面饼上一起烤,这可以说是现代披萨的雏形。 从此,西红柿在意大利美食中占据了核心地位。 而在英国,人们对西红柿的接受过程更慢,一位叫 John Gerard 的医生甚至抱怨它“气味难闻、味道败坏”。 直到18世纪,西红柿才在英国流行开来。
它的学名也很有故事。1753年,分类学之父林奈(Carl Linnaeus)把它命名为 Solanum lycopersicum。 Solanum 是茄属,和土豆是同一个属。 lycopersicum 这个词有点吓人,意思是“狼桃”。 这个名字的由来据说和古代的一些传说有关,人们曾认为这种植物与狼人有关。 后来,植物学家 Philip Miller 觉得它既然能吃,就给它另立了一个属,叫 Lycopersicon esculentum,意思是“可食用的狼桃”。 这两个名字都用了一段时间,直到后来的基因检测证实,西红柿确实属于茄属,所以林奈最初的命名 Solanum lycopersicum 又成了正式的学名。
从一个在南美洲默默无闻的野生浆果,到今天遍布全球餐桌的重要食材,西红柿的经历,以及它的名字 “tomato” 的演变,本身就是一个关于历史、文化和科学的有趣故事。

七点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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