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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有自己事务所吗

这问题问得挺好,答案是:一部分有,一部分没有。不是所有律师最终都会开自己的事务所。这更像是一个职业选择,而不是一个必然的晋升路径。

我们先从一个律师刚毕业说起。法学院毕业,通过了那个难搞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拿到律师执业证,这时候你就是一个“实习律师”了。你不可能马上自己开个所,法律也不允许。你必须先跟着一个“指导老师”,在一家律师事务所里干满一年。这一年,你学的不是理论,而是怎么写状子、怎么跟客户沟通、怎么去法院立案。说白了,就是学徒。

实习期满,转正成为“专职律师”。这时候,你面前有几条路:

  1. 继续在别人的律所打工。 这是绝大多数律师的选择。
  2. 去公司做法务。 也就是我们常说的“in-house”。
  3. 去政府或事业单位。 比如公检法系统,或者做法制办的公务员。
  4. 自己开事务所。

你看,自己开所只是其中一个选项。而且,这是一个门槛不低的选项。

为什么大多数律师选择“打工”?

很简单,稳定,风险低。尤其是在大型律所(我们行话叫“红圈所”或“大所”),分工很细。你可能就专门负责IPO项目里的某一块法律意见书,或者专门打某一类知识产权官司。你不用操心去哪里找案子,律所的市场部会搞定。你也不用操心办公室租金、人员工资、税务问题,行政部门会处理。你只需要把手上的活儿干好,专业能力越强,你的工资和奖金就越高。

在大所,往上走就是从普通律师到主办律师,再到合伙人。这里的“合伙人”分两种,一种叫“工薪合伙人”(Salaried Partner),听着是合伙人,其实还是高级打工仔,拿固定高薪加奖金。另一种叫“权益合伙人”(Equity Partner),这才是律所真正的老板之一,参与分红。能做到权益合伙人,收入和社会地位都很高,没必要再折腾出去自己开所了。

那什么样的人会自己开事务所?

自己开所,说白了就是创业。驱动力通常有这么几个:

  • 自由。 这是最大的诱惑。不想再听老板的指挥,想自己决定接什么案子,想自己安排工作时间。今天想下午三点去接孩子,只要工作安排好,没人管你。
  • 收入天花板更高。 在别家律所,你做得再好,大头也是被律所和老板赚走了。自己开所,每一分钱都是自己的(当然,也要覆盖所有成本)。一个成功的个人所或者小所,创始人的收入可能远超大所的工薪合伙人。
  • 理念。 有些律师有特定的执业理念。比如,他可能就想专门为某个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或者专注于某个非常细分的、大所不屑于做的小领域。自己开所,能完全按照自己的想法来。

自己开所,到底要经历什么?

这可不是头脑一热就能干的事。法律对设立律师事务所有明确规定。除了最基本的执照和经验要求(比如,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通常要求律师有五年以上的执业经验),你还得面对一大堆创业问题。

第一步:钱。 你得有启动资金。租办公室、买办公设备、装修、请行政人员,这些都是实打实的开销。一开始没案子的时候,你还得能撑得下去,给自己发工资。

第二步:案源。 这是所有创业律师的命门。以前在大所,你不用愁案子。现在,你得自己去找。怎么找?靠人脉、靠朋友介绍、靠自己写文章做宣传、靠参加各种活动。一个没有人脉和稳定案源渠道的律师,自己开所就是死路一条。我认识一个律师朋友,他决定开所之前,花了整整两年时间,就是去混各种商会、参加各种行业论坛,目的只有一个:让别人认识他,知道他是干嘛的。等他觉得手里的潜在客户名单足够养活自己和一个小助理了,才敢辞职。

第三步:运营。 开了所,你就不只是个律师了,你还是个老板。你要管员工,哪怕只有一个助理。你要管财务,记账、报税、开发票。你要管市场,怎么宣传自己,怎么维护客户关系。你要管行政,打印机坏了、网络断了,都得你来操心。很多技术很强的律师,就是栽在了运营上,因为他们本质上是个手艺人,不是个商人。

事务所的形态也分几种

我们通常说的“自己的事务所”,也分大小和形式。

  • 个人律师事务所。 顾名思义,就是一个人开的。创始人自己就是老板,对所有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这种所最自由,也最考验个人综合能力。从接电话、见客户到写文书、开庭,可能都是一个人干。优点是船小好掉头,成本低。缺点是抗风险能力差,律师一生病,整个所就停摆了。
  • 合伙律师事务所。 这是最常见的形式。几个志同道合的律师一起干。通常需要至少三个合伙人,并且都有一定的执业年限。合伙人共同投资,共享收益,也共担风险。这种模式的好处是大家可以资源互补。你擅长打官司,我擅长拉客户,他擅长公司业务,大家就能把盘子做大。当然,合伙生意最怕的就是“人和”出问题。因为钱、权、发展理念闹掰的合伙所,每年都有一大堆。

所以你看,律师有没有自己的事务所,背后是一笔复杂的账。它关乎风险、收益、个人性格和职业规划。

有些律师天生就是好销售、好管理者,那他可能在35岁左右,积累了足够的经验和人脉后,就会选择出去单干或者合伙创业。而有些律师,就是纯粹的技术控,他享受钻研法律条文的乐趣,讨厌迎来送往和处理杂事,那他在一个大平台里做个高级律师或者合伙人,可能是他最舒服、也最能发挥价值的状态。

这事儿没有好坏之分。开自己的所,就像自己开一家餐厅;在别人的所工作,就像在一家米其林餐厅当主厨。都是做菜,但操心的事完全不一样。一个操心的是整个餐厅的生死存亡,另一个操心的是怎么把眼前的这道菜做到极致。

总而言之,开律所是律师职业道路上一个充满挑战和机遇的“创业选项”,而不是所有人的标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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