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以为,公司法人或者总经理就是个名头,签签字就行了。这个想法特别危险。尤其是在安全生产这个事情上,“主要负责人”这五个字,背后是白纸黑字的法律责任。说白了,你是第一责任人,出了事,第一个找的就是你。
我们先搞清楚,“主要负责人”到底是谁。法律上说,是对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的人。一般就是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或者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别管你叫什么头衔,只要你说了算,那你就是。这个身份是躲不掉的。
那么,你的责任到底有哪些?不是让你亲自去拧每个螺丝,而是要你建立和维护一个能让大家安全干活的系统。我把它分成几个大块,这样更容易理解。
第一块,建规矩、定制度。
你必须亲自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这不是找个文员从网上抄几份文件就完事了。这些制度必须是“活”的,要符合你们公司的实际情况。比如,你是搞化工的,你的操作规程就得写清楚化学品怎么存放、怎么使用,防护措施是什么。你是开餐厅的,你的规章制度就得包括后厨用火用电安全、燃气泄漏怎么办。
我见过一个老板,他的工厂制度写得天花乱坠,但车间里工人还是老样子操作,因为制度根本不实用。结果检查组一来,问工人几个问题,全露馅了。制度挂在墙上是没用的,得让每个人都知道、都遵守。而你,作为主要负责人,你的任务就是确保这个制度能落地。你怎么确保?开会、培训、检查。一遍不行就两遍。
第二块,给钱、给人。
安全生产是要花钱的。买合格的劳保用品要钱,更新老旧设备要钱,搞安全培训也要钱。法律明确规定,你必须保证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这个钱不能省。你省了买一顶安全帽的钱,可能就要赔上一条人命和整个公司的前途。
我认识一个做机械加工的朋友,他的厂子不大。前几年,他咬牙花了几十万,把几台老旧冲床全换了,加装了红外线保护装置。当时很多人说他傻,花冤枉钱。结果第二年,同个工业区里另一家厂,用的还是老机器,出了个工伤事故,工人手没了。赔偿、停产整顿,直接把那个厂子拖垮了。我那朋友后来跟我说,他花的几十万,买的是他和工人的命。
除了钱,还有人。你得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这个岗位不能随便安排人。不是说把一个快退休的老员工放那儿养老就行。这个人得懂安全,敢管事。而且,你得给他授权,让他说话有人听。如果安全员指出了问题,生产经理为了赶进度不理不睬,你作为老板,必须站出来支持安全员。不然,你设这个岗位就毫无意义。
第三块,抓排查、除隐患。
这是日常工作中最重要的部分。你得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这话听着很官方,说白了就是两件事:
- 风险分级管控:你要知道你公司里哪里最危险。是配电室,还是化学品仓库?是高空作业,还是密闭空间?把这些危险的地方和活动识别出来,评个级,一级风险怎么管,二级风险怎么防,都要有明确的说法。
- 隐患排查治理:就是“找茬”。你要定期组织检查,看看有没有不安全的地方。比如,消防通道是不是被堵了?电线是不是老化了?机器的安全防护罩是不是被拆了?发现了问题,就叫“隐患”。隐患不能放着不管,你得马上安排人去整改,还得规定整改期限,并且跟踪到底,确保问题解决了。你不能只说一句“去处理一下”,然后就没下文了。你得问结果,看报告。
第四块,搞培训、做演练。
你得确保你的员工都接受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新员工入职,必须有三级安全教育。换了新岗位、用了新设备,也得有专门的培训。不能想当然地认为工人自己就懂。很多事故,就是因为工人不懂操作规程,或者不知道危险性造成的。
还有就是应急预案和演练。每个公司都得有应急预案,比如火灾了怎么办,有人触电了怎么办。这个预案不能只是个文件锁在柜子里。你得定期组织演练。不演练,真出事了,大家就是一团乱麻,预案等于零。演练的目的就是让大家形成肌肉记忆,知道警报一响,该往哪里跑,该找谁,该做什么。
第五块,报事故、担责任。
最后一点,也是最严肃的一点。万一,我是说万一,真的发生了生产安全事故,你必须及时、如实地向有关部门报告。绝对不能瞒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有些人出了事,第一反应是“捂盖子”,觉得能私了就私了。这是大错特错。现在这个时代,信息是藏不住的。一旦被发现瞒报,性质就完全变了。事故本身可能是个过失,但瞒报就是主观故意对抗法律,后果严重得多。罚款会加倍,责任人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出了事,第一时间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然后立刻按照规定上报。
总而言之,作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你的责任不是虚的。它是具体的、法定的,和你每天的决策息息相关。你的每一个决定,都可能影响到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存亡。把安全放在心上,把这些责任一件件落实到位,不仅是为了应付检查,更是为了保护你的员工,保护你的事业,也保护你自己。

七点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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