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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增进项税额计算公式是什么

搞懂“进项税额转出”这个事,其实没那么复杂。说白了,就是之前你买东西、买服务时,已经抵扣过的进acting tax,因为某些原因现在不能抵了,得给它“吐”出来。这就像你买了个会员,本来能享受各种折扣,结果你中途退了,那之前占的便宜就得还回去,一个道理。

最常见的情况就是,你买回来的东西,本来打算用在生产上,结果挪作他用了。比如说,公司买了一批原材料,对应的进项税已经抵扣了。后来觉得,这批货拿来给员工发福利挺好,或者干脆拿去投资了,再或者更倒霉,着火给烧了。这些情况,都属于改变了这批货的“用途”,从能抵扣的范围(应税项目)跑到了不能抵扣的范围(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这时候,之前抵的税就得转出去。

那么,具体怎么算转出多少呢?这个得看情况,不同的情况算法不一样。我们一个个掰扯清楚。

第一种情况:买了什么,就转什么,清清楚楚

这是最简单的一种。你买的东西,从一开始就知道它最终会用在哪,而且能明确分开。比如说,你公司买了一台设备,专门用来生产A产品,A产品是正常交增值税的,那这台设备的进项税就可以抵扣。后来,你决定把这台设备专门挪去生产B产品,而B产品是免税的。

这时候,因为用途从应税项目(生产A)变成了免税项目(生产B),之前抵扣的进项税就得全部转出来。

  • 计算公式:
    • 转出进项税额 = 这台设备当初抵扣的全部进项税额

举个例子。你的公司是个食品厂,花10万块买了一台包装机,专门包装应税的饼干,取得了1.3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个1.3万你已经抵扣了。后来业务调整,这台机器不包饼干了,改成专门包装国家规定的某种免税农产品。那在你改变它用途的那个月,你就得把这1.3万的进项税额全额转出。账务上处理一下,这笔钱就回到你的应交税金里了。

这种算法的前提是“一一对应”,你买的东西和它的最终用途能明确挂钩。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改变用途,如果能明确是给哪个项目用的,都按这个方法算,简单直接。

第二种情况:混在一起用了,分不清了怎么办?

现实中,很多时候东西都是混着用的。比如,你公司买了一批办公用品,全公司各个部门都在用。有些部门是搞研发的(应税项目),有些部门是负责员工食堂的(集体福利),还有些部门可能顺便也处理一些免税业务。这批办公用品的进项税,到底有多少该转出去呢?总不能一刀切全转了,那不公平。

这时候税务局给了一个方法:按比例算。看你上个月的销售额里,免税项目占了多大的比例,就按这个比例把进项税转出去。

  • 计算公式:
    • 转出进项税额 = 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 × 免税项目销售额 ÷ (总销售额 + 免税项目销售额)

这个公式看着有点绕,我们拆开看。

  • 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 就是你这个月买的那些分不清具体用途的东西,它们对应的所有进项税加起来的总数。
  • 免税项目销售额: 就是你上个月卖免税产品或服务得了多少钱。
  • 总销售额: 指的是你上个月所有应税项目(包括出口)的销售额总和。

举个例子。假设你公司这个月买了一堆打印纸、墨盒之类的办公用品,总共花了1万块,进项税是1300元。这些东西全公司都在用,分不清谁用了多少。再看上个月的销售情况:应税业务卖了30万,免税业务卖了10万。

套公式算一下:

  • 转出比例 = 10万 ÷ (30万 + 10万) = 0.25 (也就是25%)
  • 应转出进项税额 = 1300元 × 25% = 325元

看,这样算就相对公平了。你免税业务占了四分之一,那这些分不清的进项税里,就有四分之一不让你抵扣,得转出去。这个计算一般是按月来的。

第三种情况:固定资产,用了几年了才改变用途

这个情况也挺常见。比如,公司三年前买了一栋楼当办公室,当时花了1000万,进项税抵了90万。现在公司发展方向变了,把这栋楼整个改成员工宿舍了。办公室是用于经营(应税),员工宿舍是集体福利(非应税),用途变了,得转出进项税。

但是,这栋楼已经用了三年了,价值已经降低了,你总不能让我把当初抵的90万全都转出来吧?这不合理。

税务局也考虑到了这一点,所以规定,对于已经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不动产,转出进项税时要扣掉已经折旧或摊销的部分。也就是说,你只需要根据这栋楼还剩多少“净值”来计算转出的税额。

  • 计算公式:
    • 转出进项税额 = 当初抵扣的进项税额 × 净值率
    • 净值率 = (资产净值 ÷ 资产原值) × 100%

这里的“净值”和“原值”是会计上的概念,简单说,“原值”就是你当初买它花了多少钱,“净值”就是原值减去这些年已经计提的折旧。

我们还用上面那栋楼的例子。假设这栋楼会计上按10年折旧,没有残值。已经用了3年,计提了3年的折旧。

  • 资产原值 = 1000万
  • 已计提折旧 = (1000万 ÷ 10年) × 3年 = 300万
  • 资产净值 = 1000万 – 300万 = 700万
  • 净值率 = (700万 ÷ 1000万) × 100% = 70%
  • 应转出进项税额 = 90万 × 70% = 63万

你看,不是转出全部的90万,而是转出63万。这就合理多了,因为你毕竟有30%的时间是把它用在正当的应税经营活动上的。

第四种情况:非正常损失

这个最倒霉。你仓库里的一批货,因为管理不善,比如发霉了、过期了、或者被偷了,找不回来了。这批货当初买进来的时候,进项税也抵了。现在货没了,它既没卖出去,也没用在生产上,等于凭空消失了。税务局认为,这种“非正常损失”对应的进项税,你也不能抵扣,得转出来。

  • 计算公式:
    • 转出进项税额 = 这批损失掉的货物当初抵扣的全部进项税额

这个和第一种情况很像,损失了多少,就算多少。但是要注意,如果是自然灾害,比如发大水把仓库淹了,这种造成的损失属于“正常损失”,那对应的进项税是不用转出的。税务上对“非正常损失”有明确的界定,主要是指企业内部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

举个例子。你仓库有100箱原材料,每箱买来时价格1000元,进项税130元。因为仓库漏水,其中20箱受潮报废了。这个属于管理不善。

  • 应转出进项税额 = 20箱 × 130元/箱 = 2600元

这2600元,就得在你发现报废的那个月申报时转出去。

总结一下关键点:

  1. 看用途: 进项税转不转出,核心就看你买的东西最终用在了哪。从“能抵扣”的地方跑到了“不能抵扣”的地方,就得转。
  2. 分情况算: 别把所有情况都用一个公式硬套。能分清的,就全额转;分不清混着用的,就按销售比例转;用过的固定资产,就按净值比例转;非正常损失的,损失多少就转多少。
  3. 找对数字: 计算时,公式里的每个数字都得找准。是当期的还是上期的,是全部进项税还是无法划分的进项税,这些都不能搞错。
  4. 及时申报: 发生需要转出的情况,当月就要在增值税申报表上体现出来,别拖。

搞懂了这些,进项税转出的计算其实就是个小学数学题,关键是把业务事实和税务规定对应上。在实际操作中,如果自己实在拿不准,最好还是问问公司的会计或者税务顾问,确保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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